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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购买网络服务协议书(5篇)

来源:即系娱乐

企业购买网络服务协议书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信息网

  关于甲方委托乙方为其提供网络设施及信息化方面的服务事宜,为明确双方责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经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双方的承诺与保证

  一、甲方的承诺与保证

  甲方承诺并保证已阅读并完全理解了本合同及本合同附件《网络服务承诺及费用表》(以下统称合同的内容),同意签署本合同及其附件,并按照合同约定支付款项,遵守本合同及本合同附件中甲方应承担的所有义务。

  二、乙方的承诺与保证

  乙方承诺并保证已阅读并完全理解了本合同及本合同附件《网络服务承诺及费用表》(以下统称合同的内容),同意签署本合同及其附件,并按照合同为甲方提供服务,遵守本合同及本合同附件中乙方应承担的所有义务。

  三、双方一致同意

  本合同及其附件应作为一个统一的整体予以理解和执行,附件的条款应适用于本合同,本合同的条款也应适用于附件。

  第二条 关于网站推广服务

  一、对于乙方为甲方提供的在为其网站在新浪、搜狐、网易、百度等收费搜索引擎进行推广的服务,乙方保证相关登录的及时生效,并能实现在附件《网络服务承诺及费用表》内承诺的效果。对于由于各大搜索引擎的原因而引起的各类后果,乙方不负责任。

  二、若由于甲方的原因造成委托加注的网站长期不能被访问、网站实际内容与本合同中甲方确定的内容严重不符等情况,而导致搜索引擎收录失败,排名靠后或被搜索引擎剔除,乙方将不负责此后果。

  三、因各类原因未能申请成功,乙方将全额向甲方退回相关费用。

  四、对于乙方提供的国内外知名免费搜索引擎上的登录服务。由于各免费搜索引擎的生效时间不尽相同,乙方不对生效时间作出解释。

  第三条 价格条款与付款方式

  一、(协议生效后两个工作日内,甲方需将附件《网络服务费用表》中所规定的总项目款一次性支付给乙方。

  二、乙方保留依市场情况调整价格标准的权利,已经履行的协议年内按照原价履行,针对相关价格的调整收费,乙方将与甲方协商后签订补充协议、对于补充协议与先前协议之间有冲突之处,均以补充协议为准。

  第四条 协议期限、变更与解除

  一、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一年。到期后如果甲方按时续缴《网络服务承诺及费用表》以及相关补充协议中规定之年度服务费用,则本协议有效期自动延长一年。

  二、订立本协议所依据的法律、法规或订立本协议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协议无法履行的,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本协议有关内容,但均应以书面方式确定。

  三、一方变更通知、通讯地址或其他联系方式,应及时将变更后的地址、联系方式通知另一方,否则变更方应对此造成的一切后果承担责任。

  四、协议在下述情形下可以解除:

  1.双方协商一致解除本协议;

  2.一方当事人主体资格消失,如被撤消或进入破产、清算程序,另一方有权解除协议,但进行重组、名称变更、分立或与第三方合并等不在此列;

  3.由于不可抗力或意外事件使协议无法履行或继续履行没有必要,双方均可要求解除协议。

  第五条 免责条款

  一、鉴于计算机及互联网的特殊性,因电信部门技术或调整等引起的事件,不属于乙方违约,因此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不承担责任。

  二、甲乙双方任何一方因为禁令,罢工,现行生效的适用法律或法规的变更,洪水,火灾,爆炸,雷电,地震,风暴,电信通讯线路中断等及其他不可抗力和事件影响,从而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本协议的,双方互不承担责任,但遭受不可抗力的一方应采取一切必要措施减少损失,并在事件消除后协商恢复本协议的履行,除非此等履行已不可能或者不必要。

  三、在履行本协议时,乙方对通过甲方间接接受乙方服务的第三方的损失不负责任。

  第六条 争议解决

  一、凡因订立、解释、履行本协议所发生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当事人不愿协商解决或者协商不成,双方决定交由上海仲裁委员会仲裁,仲裁庭由三名仲裁员组成,仲裁费由败诉方承担。

  二、争议的解决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条例和计算机行业惯例。

  第七条 附则及补充条款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 (签章)____________

  签名代表:_________________

  时间: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乙方:_______信息网(签章)

  签名代表:_________________

  时间: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企业购买网络服务协议书

  网络服务合同(样式四)

  编号: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第一条 合同项目

  乙方代理甲方在国际互联网(_____er_____)上注册甲方申请注册的通用网址。注册的数量为通用网址_________个,分别为_________;

  第二条 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2.1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2.1.1 甲方对所注册的通用网址拥有_____er_____通用网址管理机构(包括但不限于nsi和/或_____nic,下同)认可意义下的所有权。

  2.1.2 甲方可以在注册成功之后的任何时候,将通用网址保留在乙方的通用网址服务器或者转移到其他甲方指定的通用网址服务器上。

  2.1.3 甲方所申请注册的通用网址,应该没有侵犯乙方或者任何第三方的权利。如果该申请注册的通用网址侵犯了乙方或者任何第三方的权利,由甲方承担一切责任。

  2.1.4 甲方承担此次通用网址注册全过程产生的权利和义务及违反2.1.5所可能产生的后果。

  2.1.5 甲方认识到通用网址注册申请的成功与否是由申请本身及申请时间等因素决定的,乙方仅以代理身份代为办理有关手续,对通用网址能否成功注册不提供任何担保。在未与乙方核实之前,甲方不得对外声称自己是该申请通用网址的所有者,也不得断定通用网址注册成功或者注册不成功。

  2.1.6 甲方应向乙方出具授权委托书并为乙方的工作提供必要的协助。

  2.1.7 甲方应按时足额向乙方缴纳所需的全部费用。如果在规定的时间内没有足额交费,将被视为自动放弃所注册通用网址,甲方应承担全部后果(包括但不限于被通用网址管理机构取消该通用网址的注册)。

  2.2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2.2.1 乙方为甲方办妥第一条所注明的通用网址的全部申请注册手续,乙方不以任何明示或者暗示的方式担保甲方申请注册的通用网址能够成功注册。

  2.2.2 乙方在本合同生效后_________个工作日内进行有关的查询和注册申请。

  2.2.3 乙方提供如下的注册后服务:向甲方报告查询和注册结果;代甲方支付_____er_____通用网址管理机构所需的有关费用;用乙方的通用网址服务器为甲方的通用网址提供通用网址服务;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保持甲方的通用网址直到甲方具备使用它的条件;如果甲方提出书面申请,为甲方设立电子邮件转发帐号和不可编辑的“建设之中”的网页;在甲方提出书面申请时,将通用网址转移到甲方指定的通用网址服务器上。

  2.2.4 乙方按照约定收取本合同第三条的合同金额和代甲方缴纳的有关费用及按照规定标准应收取的其他费用。

  第三条 合同金额

  本合同涉及到的国际国内通用网址注册的_____标准和注册数目如下:

  通用网址注册费是人民币_________元/年,_________个通用网址合计_________元;

  本合同全部金额为_________元。

  第四条 服务期限

  在本合同中,对于保护性通用网址注册,乙方的服务期限为:通用网址为_________年_________。

  第五条 付款方式

  在本合同签订之同时,甲方将注册通用网址的全部款项共计_________元支付乙方。对于后续服务所需的费用,甲方在前一次付款款项的有效期结束之前_________个月内支付乙方,本合同得以继续履行。

  第六条 合同期限

  合同期限与服务期限一致。

  第七条 合同解除,终止及违约责任

  7.1 在合同执行期间,如果甲方将通用网址转移到除乙方以外的其他通用网址服务器,本合同即告解除。

  7.2 在甲方前一次付款款项的有效期结束后,如没有接到甲方第二次付款,本合同自动失效。

  7.3 如果甲方所需的通用网址未能注册成功,本合同即告解除,乙方将全部款项扣除有关费用后退还甲方。

  第 争议解决

  8.1 因履行本合同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当事人应通过友好协商方式解决。

  8.2 如果协商未成,双方同意向地方提交_____并接受其_____规则。

  第九条 不可抗力

  9.1 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意外事件,使得本合同的履行不可能,不必要或者无意义的,任一方均可以解除本合同。遭受不可抗力,意外事件的一方通过书面的形式通知对方,本合同即告终止。

  9.2 本合同所称不可抗力,意外事件是指不能预见,不能克服并不能避免且对一方或双方当事人造成重大影响的客观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洪水、地震、瘟疫流行和风暴等以及社会事件如战争、_____、行为等。

  第十条 其他约定

  10.1 本合同的解除、终止或者本合同有关条款的无效均不影响本合同关于合同的解释,违约责任及争议解决的有关约定的效力。

  10.2 本合同的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和争议的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和计算机行业的规范。

  10.3 如果本合同任何规定根据适用的现行法律被确定为无效或无法实施,本合同的其他所有条款将继续有效。此种情况下,双方将以有效的约定替换该约定,且该有效约定应尽可能接近原约定和本合同相应的精神和宗旨。

  10.4 一方变更通知,通讯地址或其他联系方式,应自变更之日起_________日内,将变更后的地址,联系方式通知另一方,否则变更方应对此造成的一切后果承担责任。

  10.5 对本合同的理解与解释应依据合同目的和文本原义及业界通行的理解和惯例进行,本合同内的标题不应影响本合同的解释。

  10.6 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对本合同有关条款进行变更,但应当以书面形式确认。

企业购买网络服务协议书

  甲方: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

  一、服务内容及服务承诺

  (一)甲方愿意使用乙方提供的号码,或者使用甲方自其它运营商携号转网携入的号码,接受乙方提供的电信服务,乙方愿意在现有技术条件下网络覆盖范围内以及签订有漫游协议的电信运营商的网络覆盖范围内为甲方提供电信服务,具体服务内容由甲乙双方通过签署业务受理单或其他方式另行约定。

  (二)甲方可以自主选择是否订购第三方服务商提供的由乙方代收服务费的增值电信业务(以下简称“代收费业务”)。

  (三)乙方提供的电信服务应当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及主管部门发布的相关标准;甲方应遵守法律法规的规定使用乙方提供的服务。

  (四)乙方将通过营业厅、门户网站、10086热线等渠道公示服务项目、服务时限、服务范围及资费标准等内容。

  (五)乙方向甲方提供便捷的业务办理和客户投诉受理渠道,乙方应在接到客户投诉之日起48小时内回复。

  (六)乙方向甲方免费提供的移动互联网基础功能及权益包括飞信、139邮箱、和彩云、和娱乐体验包等四项免费服务,甲方也可视个人情况选择使用。

  (七)乙方将为甲方默认提供流量安心包服务,作为甲方上网超套餐后的基础计费服务,甲方可视个人情况自行选择取消该项服务。

  (八)乙方将对甲方每月使用的流量(Volte流量、WLAN流量、国际及港澳台漫游流量除外)进行封顶,甲方每月使用流量到达100GB后,停止当月上网流量使用功能,下月恢复。其中移动大流量套餐在超出不限流量指定区域使用国内流量到达100GB时停止当月上网流量使用功能,下月恢复;在指定区域使用流量不受影响,当月上网流量使用功能按该业务自有规则执行。

  (九)甲方同时满足使用高清语音手机(V0LTE手机)、打开手机上的高清语音开关、使用USIM卡和开通4G上网功能四个条件后,乙方将为甲方免费开启高清语音功能,该功能无月租费用,甲方通过该功能进行高清语音通话或高清视频通话的计费标准与甲方选择使用的资费套餐标准一致,甲方可视个人情况自行选择取消该功能。通话双方均需满足上述四个条件后,方可进行高清语音通话或高清视频通话。

  (十)乙方根据甲方开通的资费套餐,向甲方免费提供“5元彩铃(体验版)”或“3元彩铃(体验版)”,两项业务为免费服务,两项业务长期有效,甲方也可以根据个人需求选择使用,或登录广西移动客户端或到沟通100营业厅取消该项业务。

  (十一)乙方将为甲方默认开通国际/港澳台漫游、国际/港澳台长途直拨基础通信服务,服务不使用不收费,甲方可视个人情况自行选择取消服务。

  二、入网登记

  (一)甲方使用乙方号码或自其他运营商携号转网携入的号码,并接受乙方提供的电信服务,需办理入网登记手续。甲方办理入网登记手续时,应当按照《电话用户真实身份信息登记规定》(工业和信息化部令第25号)向乙方出示有效证件原件,提供真实身份信息。甲方委托他人办理入网手续的,受托人应当出示甲方和受托人的有效证件,并提供甲方和受托人的真实身份信息。甲方应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甲方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民事行为能力人的,应由其监护人代理甲方签署本协议。甲方或其受托人拒绝出示有效证件,拒绝依照本协议提供身份信息的,冒用他人的证件的,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证件的,乙方有权不为其办理入网手续。有效身份证件是指:居民身份证、户口簿(仅用于未成年客户)、军人身份证件、武装身份证件、港澳居民往来内地通行证、中国居民来往通行证、外国公民护照。单位有效证件是指单位注册登记证照原件或加盖单位公章的注册证照复印件,并同时提供加盖公章的单位授权书及经办人有效身份证件。

  (二)如甲方入网登记资料发生变更,应及时到乙方营业厅办理资料完善手续。因甲方或其代理人提供的资料不详、不实或变更后未及时办理资料完善手续等原因所造成的后果由甲方自行承担。

  (三)甲方入网后自动获取客户初始服务密码的,应立即修改初始服务密码并妥善保管。因密码保管不善造成的后果由甲方自行承担。乙方有义务按照法律规定协助有关国家机关依据职权等调查相关情况。为方便办理业务,乙方可根据不同业务类型以短信等方式提供随机密码,该密码可作为办理业务的临时凭证。甲方同意凡使用服务密码或随机密码办理业务的行为均被视为甲方或甲方授权的行为。

  (四)甲方因SIM卡丢失或损坏等原因需办理补卡手续或换卡手续时,甲方应凭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到乙方营业网点办理,甲方委托他人代办需同时提供甲方及代理人真实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委托书原件。乙方可以收取相应费用。

  (五)根据国家最高人民、最高人民、、工信部、中国人民银行、银监会等六部门联合下发的《关于防范和打击电信网络诈骗犯罪的通告》,同一用户在同一家基础电信企业电话卡达到5张的,企业不得为其开办新的电话卡。

  三、资费及费用交纳

  (一)甲方使用乙方提供的电信服务应支付相关费用,乙方收取的相关费用应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和甲乙双方的约定。

  (二)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提供免费的话费查询服务,乙方有义务对账单、详单进行解释。

  (三)甲方应按照与乙方约定的时间、方式,向乙方交纳费用账单中记载的全部费用。甲方超过约定交费日未交足费用(以下称“欠费”),乙方有权暂停提供服务(以下称“欠费停机”),并可以按照所欠费用自交费日次日起每日加收3‰(千分之三)的违约金。自欠费停机之日起60日内,如甲方交清欠费和违约金的,乙方应在甲方交清欠费和违约金后的48小时内恢复暂停的服务(以下简称“复机”)。欠费停机满60日,甲方仍未交清欠费和违约金的,乙方有权终止提供电信服务(以下简称“销号”)和解除协议,并可以通过10086客服热线、短信、信函、公告、委托第三方等方式追缴全部欠费和违约金。

  (四)甲方在欠费停机期间,停机当月和复机当月的月使用费(套餐费)照常计收。欠费停机跨整月不收取任何月使用费(套餐费)。

  (五)甲方可以自行申请办理停机保号业务,停机保号期间收取停机保号费。甲方办理停机保号当月起四个月内,仍未向乙方申请恢复使用,乙方有权终止提供电信服务(“销号”)和解除协议。

  (六)乙方对计费原始数据保留期限为6个月(系统产生用户话单当月起后6个月,不含当月)。若甲方对乙方收取的费用存有异议,应在异议费用发生后6个月内向乙方提出(系统产生用户话单当月起后6个月,不含当月)。乙方对甲方在异议话费发生后6个月内提出异议的话单,应保存至异议解决为止。

  (七)甲方对乙方收取的费用提出异议的,乙方有责任进行调查、解释,经核实确属乙方责任多收费用的,乙方应将已多收的部分双倍返还甲方。

  (八)如果甲方订购第三方服务商的代收费业务,则视同甲方同意乙方代第三方服务商向甲方收取服务费。该服务费的资费标准由第三方服务商制定并告知甲方。若甲方对收取的代收费业务服务费有异议,可在乙方协助下与第三方服务商协商解决。

  (九)甲方应妥善保管所使用的号码不被非法盗用,若发现通信费用异常,可及时拨打客服热线10086或到乙方营业网点办理停机手续,并向机关报案;乙方应积极配合甲方和门调查相关情况。

  (十)甲方入网半年后,乙方视甲方的在网消费和交费情况核给信用额度,并每年视甲方的使用情况重新核给信用额度。如额度调高,乙方事先通知甲方,由甲方在额度范围内自行选择设置;如额度调低,乙方应提前24小时通知甲方,并在调整生效后再次通知甲方。通知方式包括但不限于短信、电话等。

  四、协议的变更、终止与转让

  (一) 乙方承诺资费方案有效期为一年(双方特殊约定的除外)。乙方有权在有效期届满后修改资费方案。如需修改,乙方应在修改前两个月通知甲方,甲方可以选择修改后的资费方案或乙方提供的其他资费方案。如乙方不修改资费的,则原资费方案顺延一年,顺延次数不限。

  (二)除双方另有约定外,甲方可以选择变更资费方案。

  (三)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甲方可以将本协议项下的号码过户给第三人。甲方和第三人均应亲自持双方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到乙方营业网点办理过户手续,在甲方结清所有费用后由第三人与乙方重新签订客户入网服务协议,本协议自动终止;在办理变更手续之前,因使用该号码导致的交费义务及一切后果仍由甲方承担,另有约定的除外。

  (四)甲方可以持登记的有效身份证件到乙方营业网点要求终止提供服务(以下简称销户)。除双方另有约定外,乙方不应拒绝甲方销户,甲方应在销户前结清所有费用。若销户后甲方还有费用尚未结清的,甲方仍需要履行交费义务。销户90天后,乙方可以重新启用甲方原号码。

  (五)甲方在未参与赠送、销售优惠等营销活动情况下,销户时,可以将余额一次性转入同一市公司另一乙方有效号码的账户;甲方在参与赠送、销售优惠等营销活动情况下,费用余额按营销活动协议约定进行处理。甲方号码销户后二次放号,销户前曾捆绑的第三方信息(如支付宝、财付通、银行卡等信息),由甲方自行联系第三方公司取消,乙方不承担此类业务相关职责。

  (六)如遇主管部门统一调整资费标准的,本协议按主管部门调整后的资费标准在规定的时间起执行。

  (七)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乙方有权解除协议,收回号码,终止提供服务,由此造成的后果由甲方自行承担:

  1.甲方(包括代理人)提供的证件或资料虚假不实;

  2.甲方利用乙方提供的服务从事违法犯罪活动;

  3.甲方利用乙方提供的服务从事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活动;

  5.甲方利用乙方提供的服务发送垃圾信息,经查证后确定为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活动;

  6.乙方收到国家有关部门通知要求停止向甲方提供通信服务;

  7.甲方欠费停机满60日仍未交纳费用。

  (八)如果甲方丧失民事主体资格,本协议自动终止,乙方有权作销户处理,收回号码,终止提供电信服务。

  五.携号转网

  (一)甲方申请携号转网服务的相关权利义务说明如下:

  1.甲方有权依据国家携号转网相关的有效规定,向乙方申请携号转网。

  2.乙方根据甲方申请,为甲方办理携号转网过程中,乙方需要将必要的甲方资料提供给携号转网集中业务管理系统,以用于比对携入方和携出方登记的号码使用人身份信息是否一致。

  3.甲方办理携号转网(包括转入、转出)应符合相关条件并提供所需要的材料。甲方携号转网的条件及所需要的材料,乙方已通过营业网点、门户网站、10086热线等渠道进行公示。

  (二)甲方向乙方申请将号码携出至其他运营商网络的,在完成网络切换后,乙方终止向甲方提供电信服务。甲方应在完成网络切换后30日内或在收到账单后10日内向乙方结清携出时未出账的费用。甲方超过约定交费日未交足费用的,乙方有权按照所欠费用自交费日次日起每日加收3‰(千分之三)的违约金,且乙方有权将甲方欠费信息共享给甲方的携入方运营商,并委托携入方运营商向甲方代为追缴甲方所欠费用及违约金。

  (三)甲方携带其他运营商号码与乙方签订本协议的,乙方有权根据携出方运营商的委托,代其追缴甲方在号码携出时未结清的携出方运营商的电信费用及违约金,追缴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从甲方话费账户中扣减。

  (四)如办理了携号转网业务,则同意自愿放弃该号码如下权益和服务:

  1.放弃该号码在中国移动的所有权益,包括但不限于:移动星级、网龄、积分、和信用分、全球通权益、139手机邮箱、和彩云、家庭网、和教育、防电话功能、号码内未使用完剩余语音、流量、短信,赠送或兑换的未使用完的话费/电子券。

  注:以上移动通信权益服务,在携号转网后将失效且无法恢复。

  2.该号码携出后无法享受以下服务,包括但不限于:更广泛的国际漫游服务和5G服务,接收银行、社交等第三方平台验证码短信,无网络情况下充值和自动充值服务。

  3.该号码携出后120天内将无法携回,再次携回时会视同普通新入网用户,按新入网规则办理。

  4.该号码携出后无法参与中国移动所有营销优惠活动。

  六、隐私和通信权益保护

  (一)甲方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不受侵犯,乙方对甲方的客户资料和通信信息负有保密义务。但根据法律法规规定,司法、行政机关依法要求乙方提供协助和配合,乙方给予协助和配合的,不构成违反保密义务。

  (二)甲方个人信息是指以电子或者其他方式记录的能够单独或者与其他信息结合识别甲方身份或者反映甲方活动情况的各种信息。乙方收集、使用甲方个人信息,应当遵循合法、正当、必要的原则。

  (三)甲方理解并同意,乙方及其关联公司可以通过业务受理系统登记、纸质返档,通过网络接收、读取并记录等方式,以提供电信服务为目的,在业务活动中收集、使用甲方提供的和甲方使用服务过程中形成的个人信息。乙方有权依法对包含甲方在内的整体用户数据进行分析并加以利用。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向除乙方关联公司外的第三方提供甲方个人信息。甲方可以通过营业厅或乙方指定的其他渠道,对其个人信息进行查询、更正。

  (四)乙方应严格按照《网络安全法》、《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网络信息保护的决定》、《电信和互联网用户个人信息保护规定》(工业和信息化部令第24号)、《电话用户真实身份信息登记规定》(工业和信息化部令第25号)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要求,对其在提供服务过程中收集、使用的甲方个人信息履行保护义务。

  (五)甲方不得利用乙方提供的服务从事违法犯罪活动或违背公序良俗的活动,不得发送违法信息或未经接收客户同意大量发送骚扰信息,不得有拨打骚扰电话等不当行为,否则,乙方可以暂停向甲方提供服务,直至终止服务。

  (六)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进一步防范和打击通讯信息诈骗工作的实施意见》(工信部网安函﹝20__﹞452号)要求,如发现甲方冒用或伪造身份证照、违法使用、违规外呼、呼叫频次异常、超约定用途使用、转租转售、被机关通报以及利用乙方提供的服务从事违法犯罪活动或违背公序良俗的活动,发送违法信息或未经接收客户同意大量发送骚扰信息,有拨打骚扰电话等不当行为,用户就上述问题投诉较多等情况的,核实确认后,乙方可以暂停向甲方提供服务,直至终止服务。在此情况下乙方无需向甲方承担违约或赔偿责任,甲方对此予以认可。

  (七)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进一步做好电话用户实名登记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工信厅网安函﹝20__﹞68号)要求,甲方不得二次转售、倒卖电话卡,否则,乙方可以采取关停号码、暂停向甲方提供服务,直至解除合同终止服务。

  (八)乙方重视用户个人信息(即能够或与其他信息结合后识别用户身份的信息)的保护,在甲方使用乙方提供的服务时,甲方同意乙方按照公布的隐私依法收集、存储、使用、披露和保护甲方的个人信息。甲方在使用乙方的所有产品及服务前,请务必仔细阅读并透彻理解隐私条款。一旦甲方选择使用,即表示认可并接受本条款现有内容及其可能随时更新的内容。隐私条款内容如下:

  乙方对甲方的信息承担保密义务,不会为满足第三方的营销目的而向其出售或出租您的任何信息,乙方会在如下列情况下使用甲方的个人信息:

  1.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或行政或司法机构的要求。

  2.事先获得您的授权。

  3.依双方签署的协议约定。

  4.通过使用收集的信息,乙方会得以向甲方提供个性化的服务,并帮助乙方改进服务和管理水平,或用于提供新的服务或产品。

  5.向乙方的关联方分享甲方的个人信息。

  6.向可信赖的合作伙伴提供甲方的个人信息,根据乙方的指示遵循乙方的隐私权以及其他任何相应的保密和安全措施来为乙方处理这些信息。

  7.用以或处理甲方与乙方或他人的纠纷或争议。

  8.如甲方出现违反中国有关法律、法规或者乙方相关协议或相关规则的情况,需要依法向司法机关等第三方进行披露。

  9.为维护乙方及其关联方或用户的合法权益。

  10.以上个人信息保护条款细化内容,具体详见附录内容。

  七、特别提示

  1.甲方应使用取得国家入网许可并具有进网许可标志的终端设备,该终端设备应具有支持其所选服务的相应功能。

  2. 为使甲方及时全面了解乙方的优惠活动信息,甲方同意乙方可不定期通过APP、热线电话、短信、彩信、邮件等方式向甲方推送相关营销活动推广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优惠活动介绍、营销信息等),若甲方不同意接收该类信息,可通过10086、营业厅等方式取消。

  3.甲方或其受托人已详细阅读本协议的全部条款,甲方或其受托人在签署本协议后即视为完全理解并同意接受本协议的全部条款。

  八、争议解决

  协议项下发生的争议,甲乙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可向电信管理部门申诉、向消费者协会等有关部门投诉,或向乙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提起诉讼。

  九、其他

  1.甲方办理各类业务所签署的业务受理单、表单、协议等为本协议的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冲突部分以补充协议为准,补充协议中未约定部分以本协议为准。

  2.乙方关联公司是指乙方现在或将来控制、受控制或与其处于共同控制下的任何公司、机构以及上述公司或机构的合法继承人。其中“控制”是指直接或间接地拥有影响所提及公司管理的能力,无论是通过所有权、有投票权的股份、合同或其他被人民认定的方式。

  3.乙方有权在必要时变更本协议条款。乙方变更本协议条款的,将以包括但不限于在营业网点告示、门户网站公告、电子邮箱、手机短信通知等方式中的一种或多种,向甲方发送本协议的变更情况,甲方可以根据上述方式查阅相关的变更协议条款。本协议条款变更且乙方及时通过上述方式通知甲方后,如果甲方继续使用乙方提供的电信服务,即视为甲方已接受变更后的协议。如果甲方不接受变更后的协议,可向乙方申请销户或携号转网。

  4. 双方的联系方式位于签章处,一方如有变更,应及时通知另一方,未及时通知的,一方按照原有地址发送文件的(包括但不限于解除合同的通知)发出后即视为送达。

  5.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本协议通过纸质协议方式签订,则经加盖乙方公司的业务专用章,甲方盖章或签字后生效。但在甲方携带其他运营商号码使用乙方电信服务的情况下,本协议经加盖乙方公司的业务专用章,甲方盖章或签字,且自乙方提供的移动电话卡激活启用之日(即完成网络切换之日)起生效。对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解决。

  甲方(签名或单位盖章):__________

  甲方监护人或受托人(签名或单位盖章):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

  甲方移动号码:__________

  签署日期:__________ 年月日

  乙方(单位盖章):__________

  经办人(签名) :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

  签署日期:__________ 年月日

  附录:__________

企业购买网络服务协议书

  网络服务合同3

  甲方: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推动________________应用,加快企业发展,扩大知名度,打造知名品牌,树立良好的企业形象和商业信誉,甲方与乙方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为乙方承做企业网站并提供网络服务,根据企业要求建设企业网站一个,建站方案附后。

  二、乙方的权利

  1.享受甲方提供的计算机硬件、软件和网络服务;

  2.在________________网及合作网站发布企业产品供应、求购、招聘、合作及商务代理信息;

  3.根据企业要求提供企事业单位交流合作信息,介绍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装备,咨询行业资讯等;

  4.提供企业产品动态价格信息,报告行业内主要产品价格走势,进行市场行情分析;

  5.其他事宜以双方协商为准。

  三、乙方应及时向甲方提供企业介绍,产品目录、价格信息,提供产品供求、商务代理、招商引资、项目合作、招聘员工等各种书面及图片材料。

  四、甲、乙双方协议期限一年,自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网站制作维护费用按_________元收取,乙方应在协议生效后向甲方予交纳_________%的企业网站制作维护使用费_________元。网站建设期限_________天,网站建成经乙方验收后一次性支付余款。

  五、协议期满后经双方协商可顺延服务年限,每年交纳维护使用费_________元,如有变更以双方协商一致为准。

  六、根据乙方需要,甲方为乙方申请________、________网址注册,________、百度等搜索引擎关键词排名搜索广告,费用按照服务方提供的标准收取。

  七、甲方将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保障乙方的各项权利,加强对商标、专利、实用技术等知识产权的管理,保护企业、个人的商业信息和商业秘密。

  八、如一方未履行本合同规定的义务应视为违反合同,违约方应负责向另一方赔偿违约引起的一切直接和可得利益的损失。

  九、本协议经双方负责人签字后生效,协议一式两份。

  十、本协议未尽事宜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建站方案(略)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负责人: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负责人:___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

企业购买网络服务协议书

  委托方: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受托方: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委托乙方就__________________相关网络运行提供维护服务,双方经过平等协商,在真实、充分地表达各自意愿的基础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达成如下协议,并由双方共同遵守。

  一、服务范围

  1.服务内容包括:

  (1)网络的维护;

  (2)广域网和网络核心设备(路由器、ca代理服务器等)的维护;

  (3)_________的核心网络;

  (4)为甲方相关人员提供培训服务;

  (5)提供技术支持和技术顾问服务;物业服务合同示范文本(6)提供甲方长期现场运行维护服务;

  (7)提供________________现场服务;

  (8)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服务范围包括

  3.有效期为: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到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全部服务期结束前________个月内,双方友好协商签署下一个服务期协议。

  二、双方职责

  4.甲方职责:

  (1)负责提供服务内容实施过程中所需的相关资料;

  (2)负责提供乙方在本服务实施过程中所必需的工作场所、设备等;

  (3)负责配合乙方协调相关单位实施本合同约定的服务内容;

  (4)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乙方职责:

  (1)负责按照相关技术标准规范、保质、按时的完成各项服务内容。

  (2)协调广域网的线路服务商保证主干网畅通,保证相关网络稳定。

  (3)根据甲方需要,负责对甲方人员进行培训;

  (4)指定项目负责人,并成立相应的技术支持队伍负责网络技术及运行维护服务。

  (5)向甲方提供相关技术文档和操作手册。

  (6)保证在实施服务时,不得侵害其他第三方的软件著作权、财产权和名誉权。否则乙方应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7)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服务实施验收

  6.乙方技术支持队伍应根据甲方的需求在______________内进行相关网络运行维护。

  7.具体服务实施前,乙方应提交详细的工作计划、工作进度和经费预算报甲方确认。

  8.具体服务实施后,乙方提交验收申请报告,由甲方代表签字验收,并由________审核确认。验收文件作为服务费结算的依据。

  四、培训

  9.乙方根据甲方需求进行人员培训。

  10.培训人数、课程安排等由双方根据具体需求协商制定。

  11.培训的场地及设备由甲方提供。

  五、服务费用

  12.服务费用构成: 序号

  工作内容

  工作量

  费用

  备注1.工作量以实际发生的服务为准;2.服务费用根据行业记录为准。

  13.本协议所涉及的费用每______________结算一次。

  14.结算时间到期前_______个工作日,乙方向甲方提交_______的实施服务的明细表(附表1)和汇总表(附表2),经甲方审核后确认相关费用,报甲方_______审核。

  15.服务过程中,如遇服务内容增加或变更导致的费用增加或变更,由双方指定代表签字确认后,与下一结算期间产生的费用合并计算。

  16.在甲方确认_______服务内容和费用概算后的_______个工作日内,由甲方一次性支付给乙方。

  六、违约责任

  17.除不可抗力因素外,由于乙方自身原因造成工期延误,每延期一天,乙方应承担该项服务费用_______/日的违约金,并赔偿甲方由此造成的损失,违约金可以从服务费用扣除。

  18.因乙方未能按时完成合同(不可抗力除外),在甲方发出催办通知书之日起_______日内,乙方仍未能完成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甲方由此产生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

  19.甲方无正当理由不能按约付款,延期超过_______个工作日后,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支付服务费用_______/日的滞纳金,因付款拖期而造成的工期延误乙方不承担责任。

  20.其他违约行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计算机软件著作权保护条例》和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执行。

  七、不可抗力

  21协议的任何一方因战争、火灾、水灾、台风、地震等不可抗力的因素而无法履行其义务时,本协议履行期限将延长与上述事故持续时间相等之日数。

  22、因不可抗力导致无法履行义务的一方应在不可抗力发生之日起_______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对方。

  23.因不可抗力导致无法履行义务的一方应于该不可抗力事件终止或排除后_______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对方。

  24.如不可抗力影响协议履行超过_______天,双方应就协议的进一步履行与否进行磋商并达成一致。

  八、其他约定

  25.本服务合同未尽事宜的处理,由双方协商,并以补充协议或会议记录经双方签字确认同意后,方能生效。双方在更换全权代表时,须在_______个工作日内以正式书面形式通知对方。

  26.在执行服务合同过程中发生任何纠纷均需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下述第_______种方式解决

  (1)提交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提起诉讼。

  27.在仲裁或诉讼期间双方应继续履行服务中不属于纠纷范围的义务。

  九、协议生效

  28.本合同由双方代表于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签字生效。

  29.本合同用中文制成一式四份,甲方、乙方各执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0.本合同的所有附件及工作过程中形成的文件、会议纪要等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合同附件中的条款与协议条款的相关内容相冲突时,以本协议条款为准。

  31.所有关于本合同条款的修改、补充、变更,需经双方协商并制作书面补充协议,双方签字盖章后方能生效,补充协议作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具有与本合同相同的法律效力。

  附表1:网络运行维护服务日常维护明细表

  附表2:网络运行维护服务汇总表

  甲方: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

  单位地址:_________单位地址: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委托代理人: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开户银行: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__账号:_____________

  甲 方: 乙 方:

  签字: 签字: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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