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孩子的抚养权能否去异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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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孩子抚养权是可以带孩子去外地的,但是应当与对方协商,以免侵犯到对方的探望权。

一、离婚后有没有权利将孩子带回老家

1、离婚之后没有抚养权的一方将孩子带走,这种做法是不合法的,同时也是对孩子不利的。

如果孩子的抚养权是通过判决来认定的,对方则可以去申请强制执行,将孩子带走,这种行为不仅浪费双方的时间、浪费国家的司法资源,同时也可能给孩子心理上造成创伤。

2、如果是双方协议离婚并达成的孩子抚养权协议,则需要再次起诉到,要求确认孩子抚养权归属的,然后再申请强制执行。

离婚时抚养权的归属,可以双方协商,一旦协商不成,则需由判决。主要考虑以下因素:夫妻双方的学历、工作、收入、年龄、家庭环境、子女的年龄等等。

3、离婚后即使没有取得抚养权,也是有探望权的。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二、离婚时没有孩子的抚养权可以再要吗?

离婚后没有孩子的抚养权可以看孩子。法律规定离婚后探望孩子是不直接抚养孩子一方的法定权利,所以没有获得孩子抚养权的一方当然有权在离婚后看孩子,并且有抚养权的一方要配合其行使探望权。

如果对方不让看孩子的,有探望权的一方可以向起诉要求对方配合,如果双方是诉讼离婚已经判决了如何行使探望权的,则这一方可以直接向申请强制执行。

但如果有探望权的一方存在下列情况的,则可以中止其探望权,待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再恢复:

(1)探望权人是无行为能力人或者行为能力人;

(2)探望权人患有严重传染性疾病或者其他严重疾病,可能危及子女健康的;

(3)探望权人在行使探望权时对子女有侵权行为或者犯罪行为,损害子女利益的;

(4)探望权人与子女感情严重恶化,子女坚决拒绝探望的;

(5)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

三、离婚俩孩子怎么判

离婚俩孩子的判决方法如下:

1、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

(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

(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

(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

2、父母双方协议两周岁以下子女随父方生活,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可予准许;

3、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

(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

4、父方与母方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双方均要求子女与其共同生活,但子女单独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女或外孙子女的,可作为子女随父或母生活的优先条件予以考虑;

5、父母双方对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随父或随母生活发生争执的,应考虑该子女的意见;

6,在有利于保护子女利益的前提下,父母双方协议轮流抚养子女的,可行准许。

一般来说,法庭会根据不同情况作出不同的判决。

第一,如果双方可以就孩子抚养协商一致,按照双方当事人的意思出具判决书;

第二,如果双方不能就孩子抚养协商一致,会按照一人抚养一个子女的原则进行判决;

第三,判决抚养的时候会参考孩子的年龄,性别等因素进行判决,通常情况下,两周岁以内的子女原则上女方抚养,两周岁到十周岁之间的子女会按照有利子女成长的原则判决,十周岁以上的子女可以征求孩子意见。

一、争取抚养权需要提供的证据如下:

1、双方基本条件的取证。即使夫妻双方的基本条件,如工资收入、教育程度等;

2、孩子生活环境方面的取证。离婚案件中孩子抚养问题的处理原则,是不影响孩子的健康成长;

3、孩子的意见。

二、抚养权包含的权利如下:

1、抚养权可以与孩子共同居住权;

2、抚养权包含了第一监护权的内容;

3、取得抚养权的一方不用向对方支付抚养费;

4、取得抚养权的一方可以控制对方探望权。

总之,如果双方可以就孩子抚养协商一致,按照双方当事人的意思出具判决书;判决抚养的时候会参考孩子的年龄,性别等因素进行判决,通常情况下,两周岁以内的子女原则上女方抚养。争取抚养权需要提供的证据一般是基本条件,如工资收入、教育程度、孩子的意见。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六条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判决。

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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