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种观点: 公司末位淘汰制被开除的员工一般不能获得经济补偿金,但可以依法获得赔偿金。该辞退方式属于违法辞退,赔偿金是按经济补偿标准的双倍来计算的,用人单位需要根据劳动者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以每满一年支付二个月工资的标准来向其支付赔偿金。公司开除员工需要注意事项如下:1、由于法律规定辞退员工的举证责任完全在于用人单位一方,因此证据确凿是用人单位合法解除合同的基础。即实体上必须有充分的证据证明该员工有违法或违纪事实;2、在前述基础之上,还要有相关的法律法规和内部规章制度作为法律依据,这是用人单位合法辞退员工的关键。即该员工的违法或违纪事实是否符合《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的解除劳动合同的法定条件,或根据我公司内部规章制度是否已经达到解除劳动合同的程度。公司内部规章制度作为法律依据的前提是该员工曾签字确认已阅读该文件。3、在辞退员工时还应注意程序问题,如提前通知期问题、书面的通知形式问题,此外,公司如果有工会,还必须将解除通知送达工会,避免因为程序问题导致解除行为被认定为违法。综上所述,公司末位淘汰制被开除的员工一般不能获得经济补偿金,但可以依法获得赔偿金,赔偿金是按经济补偿标准的双倍来计算的,即员工在用人单位每工作满一年,可以获得二个月工资的赔偿金。【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第四十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赔偿金。第八十七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企业实行末位淘汰制辞退员工不符合劳动法规定,末位淘汰制是指工作单位根据本单位的总体目标和具体目标,结合各个岗位的实际情况,设定一定的考核指标体系,以此指标体系为标准对员工进行考核,根据考核的结果对得分靠后的员工进行淘汰的绩效管理制度。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十七条 订立和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不得违反法律、行规的规定。劳动合同依法订立即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必须履行劳动合同规定的义务。